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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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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上午,卫东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彩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金融经济发展及金融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报告和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工作报告;对健康卫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李彩霞强调,刚刚结束的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牢记人大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学深学透,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研讨,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开展代表宣讲、代表活动、代表培训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学习宣传贯彻上的示范引领作用和联系选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基层群众中去。要坚持实干担当,紧扣区委的发展思路,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区委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扎实做好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卫东实践,确保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在卫东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邱学锋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丽君、林洁、周根生和19名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朱晓鹏,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赵飞,区法院院长武中立,区检察院检察长吴京伟,区监委、区人大各委室、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李彩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文字:杨皓  审核:张卫东  摄影:王京普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