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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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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上午,卫东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彩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医保基金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和区法院关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和关于确定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李彩霞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区人大常委会和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做到深学细悟、笃信笃行,把学习成果体现在踔厉奋发的精神状态上、守正创新的思路举措上、担当有为的工作成效上。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自身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要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认真部署下半年工作,谋实策、出实招、求实效,为我区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典范区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万涛、孙丽君、林洁、周根生和15名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朱晓鹏,区政府副区长赵忠伟,区人民法院院长武中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京伟,区人大各委室和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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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彩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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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张润泽 审核:杨皓 摄影:王艳鹏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