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卫东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原卫东区户籍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定向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服务于卫东区辖区,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客观公正地做好原卫东区户籍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原卫东区户籍(参加中招考试报名时系卫东区户籍);
2.于1999年、2000年初中毕业考入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并顺利毕业取得毕业证书;
3.已于2021年7月15日—16日在卫东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过信息登记并递交材料。
三、招聘岗位设置
本次定向招聘按照参加面试人数的80%设置岗位数量。
四、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已被卫东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时,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信息发布
在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定向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同步进行信息采集。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卫东区教育体育局老年体协(新华路中段)
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平顶山市卫东区面向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定向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中师及以上学历层次所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请同时递交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二)签订承诺书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签定《参加平顶山市卫东区面向1999级、2000级未就业中师毕业生定向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诺书》。
(三)信息采集
现场进行信息采集。
(四)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对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实行一次性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九、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参加面试人数的80%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进行复审。考核对象须提交个人档案、有效期内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十一、选岗、培训及待遇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并参加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选岗后的人员必须按时报到上岗,不服从选岗意见或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含见习期),5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在编制限额内解决事业编制。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或辅导班。
2.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报考人员,记入卫东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4.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7663098。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7663768。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