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平顶山市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卫东区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经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拟推荐先进单位(3个)
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东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
卫东区东安路街道东苑社区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6名)
杨 扬 卫东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档案局局长
王钊冰 卫东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宋志勇 卫东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俊付 卫东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杨秀民 卫东区建设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段 震 卫东区东工人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10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止。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卫东区委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采用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5—3992799
联系邮箱:wdqwzbs2835@163.com
中共平顶山市卫东区委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