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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区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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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8月24日至11月6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卫东区医疗保障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1年1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局党组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全程跟进督促,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了所有规定动作。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就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金征缴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保证筹资工作平衡运行,积极组织筹资宣传发动活动,在各村开展筹资宣传,让居民做到应保尽保。

2、开展居民医疗定点机构稽核工作时效性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卫东区医疗保障局稽核工作制度》和《卫东区医疗保障局稽核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建立稽核工作例会制度。

3、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书。二是完善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4、医保档案归档整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待销毁档案已分类梳理,新增业务档案按时归档。

二、重点领域监管方面

5、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增强责任感,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财经制度的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廉洁纪律。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做到合理合法、严谨认真、不出差错。并及时自查,认真审核。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从而保证今后单位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基层党建方面

6、党组织建设较为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建学习计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与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每月对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看学习成效。二是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每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党建和工作安排。三是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文字:闫晓华  审核:张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