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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四巡察组常规巡察区司法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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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11月15日上午,区委第四巡察组常规巡察区司法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动员会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区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区司法局及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马爱峰同志对本次巡察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强化认识,把握形势,提升政治站位;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升监督质量;三是加强协作,强化担当,提升巡察成效。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负责同志李冬梅作表态发言: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二是严肃纪律,全力配合;三是接受监督,认真整改。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苏胜利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坚决贯彻巡察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二是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全力支持配合,以端正的态度做好服务保障。三是坚决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坦诚接受监督,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开展工作。四是坚决认领巡察发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以良好的作风抓好整改。五是坚决做到统筹兼顾,全面履职尽责,以踏实的工作接受检阅。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起止时间:11月15日-12月29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8239766721,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卫东区委巡察工作4号信箱,接受短信手机:18239766721,电子邮箱:wdqxcbdwz@163.com,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作风、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上述范围之外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文字:司法局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