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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商务局、团区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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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16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商务局、团区委工作动员会召开,标志着为期45天的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国阳、副组长刘攀峰、陈灵敏,派驻纪检组组长李道军,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区商务局全体成员、团区委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巡察组副组长刘攀峰宣读了巡察工作方案,详细介绍了巡察工作的主要内容,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国阳同志做动员讲话,区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张军辉、共青团卫东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柳向乐依次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组长李国阳同志提出:一要强化认识、把握形势,提升政治站位;二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升监督质量;三要加强协作、强化担当,提升巡察成效。

张军辉在表态发言中表示:一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巡察部署;二要全力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三要举一反三,对待问题严肃整改到位;四要统筹兼顾,推动商务局各项工作落实。

柳向乐在表态发言中表示: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要积极主动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四要以真诚敬畏之心,敞开大门纳谏;五要坚决彻底整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区商务局、团区委巡察期间(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29日),设举报电话:  18239701084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短信手机: 18239701084;电子信箱:2724903814@qq.com;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建设路904号卫东区委巡察工作1号信箱,邮编:467000。

根据巡察职责,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文字:崔文环  审核:李瑞芳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