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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常规巡察东安路街道党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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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119日上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常规巡察东安路街道党工委工作动员会在东安路街道鸿翔社区会议室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人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和区依法治区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东安路街道机关和各社区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宣读了《关于对建设路街道、东安路街道等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的通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扎实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有效开展本轮巡察工作。三要敢于担当、压实责任,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最后,东安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作表态发言:一是思想认识坚决到位,认真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支持配合坚决到位,全面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立行立改彻底到位,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根据区委安排,本次巡察时间为2023119日至20231213,巡察对象为东安路街道(含东苑社区、葡萄园社区、鸿翔社区、安培社区),巡察期间,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邮政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

举报电话18239701084工作日8:00-12:0014:30-17:30);短信手机18239701084;电子信箱18239701084@163.com;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建设路904号卫东区委巡察工作2号信箱,邮编:467000;联系信箱东安路街道(含东苑社区、葡萄园社区、鸿翔社区、安培社区)辖区明显且无监控设备的位置设置联系信箱。根据巡察职责,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东安路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上述信访渠道自2023119开通,20231213日下午5:30关闭。



文字:东安办 审核:侯佳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