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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住建局八矿路路域整治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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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1-0000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精简版

 

 

 

 

报告名称平顶山卫东区住建局八矿路路域整治工程 项目绩效评价            

                        预算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住建局                           

                 预算年度:2020年                                            

                        评价类型:项目þ        政策¨     部门整体¨ 

 

 

 

                        评价单位河南科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主 评 人徐永辉                                      

                        提交日期:2021年12月                                    

 





平顶山市卫东区住建局八矿路路域整治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卫生是城市脸面,文明是城市窗口。2014年5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修订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全爱卫发〔2014〕3号),提出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绿化美化,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等要求。2020年,平顶山市政府为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同时为支持平顶山八矿申报文明矿区,提出八矿路路域整修任务,对因车多人杂导致的道路两侧坑洼不平、尘土厚积、安全措施不到位、公共设施不到位、整体环境较差的现状进行修缮改善,由卫东区政府落实工作安排,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

二、预算执行和目标达成情况

2020年卫东区财政局共安排八矿路路域整治工程项目资金500.6万元,主要用于道路路面改造、路灯更换增设、雨污管网改造、环卫设施增添、围墙和大门修缮改造及增设、道路两侧绿化美化、建设游园、小广场及文化墙等建设。截至2021年2月,已累计完成支付资金20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39.95%,预算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是卫东区财政资金紧张。

2020年卫东区住建局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完成道路路面改造、道路两侧绿化美化、游园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等内容,但存在“平安大道东段413m,沿线路口4处,各100m,路灯”并未实际修建的情况。

三、综合评分

项目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解读相关文件、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对卫东区2020年度八矿路路域整治工程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评价认为本项目虽产出情况较好,但后期运营管护机制不够健全。最终评分结果为83.80分,绩效评级为“良”。

指标类别

权重分值

实际得分

得分率

项目决策类

15

15.00

100.00%

项目过程类

25

22.60

90.40%

项目产出类

30

24.20

80.67%

项目效益类

30

22.00

73.33%

总计

100

83.80

83.80%

项目决策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构成,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建设卫生城市等有关要求,且与区住建局职能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且立项程序规范。

项目过程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构成,项目组织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且采购规范。

发现问题:预算执行率较低。

项目产出类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构成,工程完工及时率、工程验收合格率、结算金额控制均达到预期计划。

发现问题:计划建设任务未完全完成,工程验收不够及时。

项目效益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构成,通过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实地调研与社会调查了解到,项目实施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通行时间有效缩短、通行条件大幅改善。

发现问题:运营维护机制不够健全。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施工合同执行不到位,存在路灯未修建的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项目内容为“道路路面改造、路灯、雨污管网改造、环卫设施、围墙和大门、道路两侧绿化美化、游园建设、文化广场等。建设规模:平安大道东段413m,八矿路主路段858.2m,沿线路口4处,各100m”,但根据评价组实地调研勘查发现,合同中“平安大道东段413m,沿线路口4处,各100m,路灯” 实际并未修建。

(二)项目管护执行不到位,道路存在多处坑陷裂缝。

根据评价组实地调研勘查,截至评价期,已修缮的八矿路路域现存在多处路面坑洼损毁、裂缝,人行道损坏等情况,如八矿路与平安大道交汇处有多处较大面积的积水点。究其原因,是该工程项目管护主体不明,管护责任未落实、管护机制未建立、管护手段未实施。

项目在前期立项阶段,八矿相关负责人向平顶山市政府反映八矿路路域整治需求,由平顶山市政府答应解决,卫东区政府落实具体工作安排,卫东区住建局作为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实施。但因八矿不属卫东区政府管辖,卫东区政府仅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工作落实,而且项目目前未进行移交,导致具体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执行不到位。

(三)档案材料管理较不规范,部分材料内容填写不够完整。

经评价组核查,项目存在部分档案材料内容不完整的情况。如《工程验收表》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验收意见缺失,不能有效体现单位验收结果,而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签写验收时间,无法体现项目验收是否及时。

五、意见和建议

(一)细化项目合同要求,加强竣工验收管理,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质量。

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与成效,评价组建议住建局在与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同时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流程要求,严格落实竣工验收程序与措施,保障项目建设按预期要求执行。一方面,细化施工合同内容要求,明确施工单位具体建设内容,涵盖建设具体要求、建设详细标准,同时,明确施工单位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如对于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应该如何惩罚;另一方面,住建局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对于建设过程中的工程量增、减做好认证签证,项目完工后按照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国家相应标准等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验收工作。通过加强前期合同内容管理,后期竣工验收管理,从而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二)明确项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要求,延长工程使用年限。

在该项目前期立项实施中,卫东区政府根据平顶山市政府指示安排落实八矿路路域整治工程建设工作,卫东区住建局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而八矿路路域整治工程项目位于平安大道至八矿大门口,在《八矿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30)》范围内,基于该项目前期立项过程中各方所承担角色与职责分工,结合八矿路路域地理位置属性,评价组建议由平顶山市政府牵头,卫东区政府协调,组织卫东区住建局、财政局、八矿等项目相关单位就项目管护主体责任开展座谈讨论,确定项目管护主体单位,明确项目管护范围、管护要求、管护标准、管护周期、管护形式、管护责任人、管护资金来源、管护不到位的惩治措施等管护机制内容,建立健全管护台账,压实管护责任,延长由财政资金修缮的八矿路路域工程使用年限,为八矿矿区职工及附近人民群众提供出行便利的通行基础与娱乐放松的游玩场地。

(三)加强项目材料管理,明确材料填写要求,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

评价组建议住建局针对工程类项目,明确项目各类材料填写要求、填写标准,将材料签章、签字、填写时间等要求规范化,并将档案材料规范性纳入施工单位竣工验收考核中,在项目质量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对于存在的材料档案不规范的现象,提出修改完善要求,符合标准后予以通过。

 

 

 

河南科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