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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卫市监罚字【2021】S—75、76、7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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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2-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处罚类别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违法行为类型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平卫市监罚字
【2021】S—75号
罚款平顶山市卫东区吾谷周快餐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平顶山市卫东区吾谷周快餐店个体工商户92410403MA45B0A37Y陈继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9万元0.9
2021/12/30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1410403352043522W
平卫市监罚字
【2021】S—76号
罚款平顶山华谊园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平顶山华谊园餐饮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410403MA467DL66C韩川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罚款0.9万元0.9
2021/12/30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1410403352043522W
平卫市监罚字【2021】S—77号罚款卫东区新大中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卫东区新大中超市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2410403MA44URUL82岗丽身份证《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7.2元;罚款1.8万元1.80.000722021/12/31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141040335204352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