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单位(人)名称(姓名)
案件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卫东医保处字〔2022〕第1号
平顶山市卫东区浩宸口腔门诊部
卫东区浩宸口腔门诊部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款
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基金790元;3..处违规金额1.1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为869元。
202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