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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补充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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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22-00070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土地征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202115的补充通告

20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我区于2021年9月10日发布《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202115),按要求在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在被征地单位进行张贴2022年3月21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明电〔2022〕10号)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建设用地尚未完成组卷的,一律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组卷报批”,现补充通告如下: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202115“拟征收大营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782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变更为“三调”成果:“拟征收大营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7825公顷,其中林地0.0060公顷、其他农用地0.3811公顷、建设用地0.3954公顷”。其他内容不变。

该通告公示期为30天,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本通告内容。

联系人:刘    电话:0375-3961710

 

 

 

 

 

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