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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越路街道办事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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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11410403MB0N459981/2018-00010 关键词
主题分类 乡、办事处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工作职责:

中共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街道工作委员会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平顶山卫东区人民政府优越路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为正科级。中共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和顶山卫东区人民政府优越路街道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委、区政府的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中共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和平顶山卫东区人民政府优越路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街道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街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中共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街道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讨论并决定辖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贲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化标本兼治,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四)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全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六)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

(七)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人防工作。

(八)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平顶山卫东区人民政府优越路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的决定制定本辖区具体方案和方法。

(二)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抓好经济运行,继续发展楼宇经济;优化企业服务,开辟绿色服务,坚持“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全程式为企业服务”的工作理念,努力完善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为入驻企业做好“保姆式”服务。

(三)管理辖区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社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残疾人、侨务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四)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中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加强社会管理机制。

(五)组织引导城镇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等工作。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

(七)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拟定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社区干部培训及社区服务管理,组织指导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社区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八)领导和指导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开展党的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优越路街道内设机构4个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室、群众来访接待办公室)负责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机关行政接待和后勤工作;负责媒体对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安排、记录等公务活动,参与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负责机关办公环境、值班、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时向领导反映辖区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员管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议案、提案处理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指导基层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绩效考核、人事、编制、老干、关工委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结构调整和各种产业发展;处理本街道经济发展的日常事务;拟定街道的经济发展工作计划;负责对本街道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做好本街道的统计、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收支管理;负责街道财务管理和核算;负责街道社会保障等专户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负责辖区内特色产业的整体规划、项目开发和服务工作;负责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日常管理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及综合协调等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来电,及时报告、处置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负责拟订本街道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负责做好本辖区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五、优越路街道设下列6个事业单位:

(一)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6名,规格股级。

(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街道办事处委托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市、区有关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向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向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以及向社区驻区单位和团体提供相关服务;为社区居民创造安居乐业、老有所养、幼有所托、残有所助、贫有所济、难有所帮的良好生活环境。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9名,规格股级。

(三)文化(旅游)健康服务中心

负责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文化负责抓好全辖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社区开展文化活动;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医保、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文化(旅游)健康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规格股级。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法制宣传,普法教育;配合派出所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负责平安创建与信访等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规格股级。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辖区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等日常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规格股级。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或者设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管理与执法;负责沿街“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检查;整合辖区内执法力量和资源,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6名,规格股级。

街道党工委书记:冯俊超

地址:劳动路北段21号

电话:0375-2985369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