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3MB0N459981/2018-00009 | 关键词 | ||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各部门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卫东区司法局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全区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实施方案;审查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稿,向区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
(三)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评估、清理、编纂等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
(五)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六)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区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建议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
(九)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各基层司法所工作;
(十一)参与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区司法行政业务培训、领导干部以及普法骨干队伍的法律培训工作;
(十三)抓好全区司法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业务、党风、行风建设;
(十四)牵头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和法律法规依据,组织编写教程和教案,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办公室、基层管理股、法律服务管理股、宣传教育股、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普法和依法治理股、政治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三、下属事业单位
卫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卫东区基层法律事务中心)、卫东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中心
办公地址:卫东区建设路东段790号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
下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
办公电话:0375-7399668
主要负责同志职务姓名: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飞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