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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卫东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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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政府工作要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时间安排

20244-12月,各相关部门按照平顶山市卫东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分别做好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

202412月,各相关部门分别做好随机抽查相关信息的录入、汇总、公示及总结报送工作。

二、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内容

(一)抽查对象:卫东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

抽查比例:A级企业5%、B级企业10%、C级企业15%、

D级企业20%

检查内容: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检查

(二)抽查对象:卫东区歌舞娱乐场所

抽查比例:A级企业5%、B级企业10%、C级企业15%、

D级企业20%

检查内容:对歌舞娱乐场所检查。

(三)抽查对象:卫东区旅行社

抽查比例:A级企业5%、B级企业10%、C级企业15%、

D级企业20%

检查内容:对旅游市场监督检查。

(四)抽查对象:卫东区校外艺术培训机构 

 抽查比例:A级企业5%、B级企业10%、C级企业15%、

D级企业20%

     检查内容: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双随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检查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制作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派发给市场监管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具体实施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

3、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文化和旅游市场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卫东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卫东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卫东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要认真总结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附件:

1、2024年平顶山市卫东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清单

2、2024年平顶山市卫东区卫东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计划清单


附件1:

 

卫东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抽查事项

名称

抽查依据

检查

主体

事项

类别

检查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频次/年

检查方式

备注

1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对旅游场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条例》

文化广电

和旅游局

一般检查

事项

旅行社业务

经营者

A级企业5%

B级企业10%

C级企业15%

D级企业20%

2

现场检查

跨部门开展,本单位不再单独开展

2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文化广电

和旅游局

一般检查

事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A级企业5%

B级企业10%

C级企业15%

D级企业20%

2

现场检查

跨部门开展,本单位不再单独开展

3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对歌舞娱乐场所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文化广电

和旅游局

一般检查

事项

歌舞娱乐场所

A级企业5%

B级企业10%

C级企业15%

D级企业20%

2

现场检查

跨部门开展,本单位不再单独开展

4

卫东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卫东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一般检查

事项

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A级企业5%

B级企业10%

C级企业15%

D级企业20%

2

现场检查

跨部门开展,本单位不再单独开展

 

 

附件2:        2024年平顶山市卫东区卫东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计划清单

序号

计划名称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督检查

1.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检查 2.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检查 3.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公安局卫东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场检查

A级企业5%
B级企业10%
C级企业15%
D级企业20%

2次/年

2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1.对歌舞娱乐场所检查2.娱乐场所从业单位监督检查3.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影剧院、KTV等歌舞娱乐场所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公安局卫东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场检查

A级企业5%
B级企业10%
C级企业15%
D级企业20%

2次/年

3

旅行社监督检查

1.对旅游场监督检查 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旅行社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检查

A级企业5%
B级企业10%
C级企业15%
D级企业20%

2次/年

4

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1.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市场监督检查 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机构检查

校外艺培机构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

现场检查

A级企业5%
B级企业10%
C级企业15%
D级企业20%

2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