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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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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决定
序号案件名称立案时间处罚依据处罚结果
1张高洁非医师行医案2021.3.25《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对张高洁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玖佰陆拾元;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孙玉珊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2021.3.25《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对孙玉珊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郜东娜非医师行医案2021.5.20《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对郜东娜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4平顶山市卫东区极度在线网吧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网吧经营活动案2021.5.10《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对平顶山市卫东区极度在线网吧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平顶山市卫东区巧手美发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崔巧云从事直接为顾客理发服务等案2021.7.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对平顶山市卫东区巧手美发店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6沈建奎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2021.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对沈建奎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