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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市监处罚〔2024〕46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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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由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违法行为类型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执法机关
平卫市监处罚
〔2024〕46 号
平顶山市卫东区淑琴烟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平顶山市卫东区淑琴烟酒店个体工商户92410403MA9GH5TP30肖淑琴41040319390424152X《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没收违法所得33元
3、罚款贰仟元
2024-07-05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