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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优化营商便民环境”工作的通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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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优化营商便民

环境”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上一张网、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便民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就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是指部门政务服务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承担政务服务职能的股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切实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和人员进驻窗口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是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的有效途径,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善全区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和提升区域竞争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总体目标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动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再造流程,借助信息化技术,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20年6月底前,实现区级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100%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100%授权到位,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达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目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政务环境,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股职能要归并到位并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确保人员、事项、授权、网上办事到位,群众办事一站办结,坚决杜绝“两头跑”现象。

三、工作重点

(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区委编办会同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单位,依法对相关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事项进行梳理审核,依照“卫东区政府部门和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事项目录,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管,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对各相关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认真调研,主动对接,合理确认集中入住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事宜。

(二)归并部门职能。进一步深入推进部门政务服务职能归并,在不增加内设机构和编制的前提下,优化整合内设机构,将政务服务职责向行政审批服务股归并,将行政审批服务股整建制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窗口+后台”模式运行。

(三)优化服务流程。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归并后的变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大力推进服务流程优化和再造,真正实现“一个领导分管、一个股室负责、一个窗口办结”,办理时间要在法定时间或承诺时间基础上再缩减三分之二。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全面完善办事服务指南,优化办事服务流程,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

(四)部门集中进驻,事项应进尽进。区直各部门整合后的行政审批服务股和政务服务事项于2020年6月底前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各部门办件量按要求设置综合窗口。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坚持“进是原则,不进是例外”,应进尽进,做到进驻事项最大化、权力事项全覆盖。一些审批事项少或审批频率低的部门要统一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集中受理。

(五)确保授权到位。围绕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办事目标,积极推行简易事项个人审批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要充分授权,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许可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认真执行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承诺的服务时限和服务标准,对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的审批事项,必须在服务承诺时限内在窗口办结。坚决杜绝群众和企业办事“两头跑”现象,实现政务服务的集成化、信息化、便捷化、公开化。

(六)配优配强人员。相关部门要按照“配优配强”的要求,把最优秀的人才和年轻干部选派进驻到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由区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各窗口负责人须为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其他工作人员应是业务骨干。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3年以上。将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经历作为晋升提职、评先评优重要指标。

(七)坚持阳光运行。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向一体化线上政务平台“卫东区政务服务网”集中,指定工作人员受理,按规范流程流转到窗口部门指定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批。相关部门确保所有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确保事项电子监察全覆盖。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20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对推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迅速传达《通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卫东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二)制定入驻方案(2020年5月10日前)。相关部门在依照“卫东区政府部门和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卫东区政务服务网”各相关单位事项目录,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各相关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部门职能归并方案、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方案和具体进驻事项清单及事项操作规程,上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审核确定(2020年5月20前)。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对职能归并方案、审批事项、审批流程等进行审核,并组织统一分批入驻。

(四)窗口授权(2020年5月底前)。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区直部门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本部门的政务服务职能进行梳理,按照“审批和监管职能分离”原则,将部门政务服务职能集中归并到一个股室。相关部门在确定进驻方案后,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分期、分批有序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增加窗口审批权限。相关部门应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负责中心窗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对不需单位班子集体研究或区政府批准,能当场作出决定的政务服务事项,由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人签批办结;重大项目确需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批的,实行网上或到窗口现场签批。同时推行网上办理,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和办理。要全力配合自身业务系统与区政务服务网平台的数据对接,加快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逐步形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府服务模式。

(五)考核验收(2020年6月20日前)。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联合验收考核组,对相关部门推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六)日常监管。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直相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授权到位和实际审批效能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相关部门主动改进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推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是一场改革攻坚战,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必须打破传统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束缚,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狠抓落实,以坚定的决心、过硬的措施、严明的纪律,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一)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思想、加强沟通协调、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推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协同推进。区委编办牵头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司法局负责区直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把关和法制监督工作;区发改委负责涉及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清理和确认工作;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窗口建设和建立健全审批服务各项制度。区直相关部门是推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的实施主体,要敢于突破体制障碍,积极参与,主动作为,部门内部股室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三)问责到位。加强对区直相关部门在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推进过程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入驻窗口单位“一把手”和分管负责人为窗口工作第一责任人。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对敷衍了事、推进不力、未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单位或个人,由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实行约谈、诫勉谈话、行政问责。 

 

附件:

1.关于成立“卫东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

2.入驻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情况统计表.xlsx

3.XX事项标准化工作规程.xlsx   服务指南-正常退休.docx

4.其他需入驻的社会服务事项统计表(政务网基本目录之外事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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