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3MB0N459981/2025-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关于卫东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志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议报告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我区2024年财政预算方案经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预算收支规模发生了变化。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对绩效目标进行全过程的监控”要求,需对2024年预算作适当调整。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
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卫东区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年初安排73386万元,不做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
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卫东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安排137425万元,调增19285万元,调整为156710万元,调整后比年初预算增加14.03%。一般公共预算上解支出年初安排11万元,调整为15000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38万元,不做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4095万元,其他收入和支出主要来源于上级补助及政府专项债券收入。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安排61348万元,调增107532万元,调整为168880万元,主要因新增土地出让清算补助和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年初未安排,调整为13743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年初未安排,调整为2000万元。(2024年卫东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和基金调整预算见附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2024年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收入391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91万元,主要用于卫东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年初安排4249万元,由于上级补助的增加,调增153万元,调整为4402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年初安排2996万元,调增28万元,调整为3024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2024年上级核定我区新增一般债券限额1600万元,全部用于无收益的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
2024年上级核定我区新增专项债券限额686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36500万元,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新增专项债券6100万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新增专项债券26000万元。根据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要求,增加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68600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68600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以来,我区财政形势异常严峻,收入基础不稳固且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三保”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财政收支平衡面临较大压力,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埋头苦干,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