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卫东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孝哲,副主任高培树、孙丽君及19名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朱晓鹏、区政府副区长李哲、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俊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国兴,区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朱孝哲主持。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意见》,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朱孝哲主持会议
文字:卫东区人大 马自飞 审核:张卫东 摄影:王艳鹏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