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卫东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孝哲,副主任高培树、陈晓明、孙丽君出席会议。区政府领导孔祥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国兴,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俊峰,区监察委员会、区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各街道人大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朱孝哲主持。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区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孝哲主持会议
文字:马自飞 审核:张卫东 摄影:郭利伟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