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卫东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彩霞,副主任陈晓明、高培树、李文华、孙丽君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宋建立,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朱晓鹏,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俊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国兴,区监委副主任杨华,区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梁喜乐,以及各街道人大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李彩霞主持。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命;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我区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我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平顶山市卫东区2020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彩霞主持会议
文字:马自飞 审核:张卫东 摄影:王艳鹏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