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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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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上午,卫东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彩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批准平顶山市卫东区2021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李彩霞强调,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坚持分类施教,强化法治工作举措,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为打造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样板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聚焦全区“四园一中心”建设、产业优化升级、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统筹做好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推动我区高质量转型发展纵深突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邱学锋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丽君、林洁、周根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主席李文华和17名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朱晓鹏,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赵飞,区法院院长武中立,区检察院检察长吴京伟,区监委委员王文娟,区纪委监委派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梁喜乐,区人大各委室、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李彩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文字:马自飞  审核:张卫东  摄影:王京普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