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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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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上午,卫东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彩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进行了代表辞职和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随后,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李彩霞强调,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不仅要致力于改善,更要致力于维护。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万涛、林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主席李文华和21名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赵忠伟、区监委副主任王钊冰区纪委监委派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梁喜乐区人大各委室、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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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彩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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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董轼  审核:杨皓  摄影:王艳鹏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