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卫东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彩霞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卫东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卫东区2022年财政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财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卫东区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卫东区功能类国有企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卫东区全域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平顶山市卫东区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丽君、林洁、周根生,区二级调研员、区总工会主席李文华和13名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赵忠伟,区人民法院院长武中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京伟,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庞保国,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文字:区人大 董轼 审核:杨皓 摄影:王若旭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