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下午,卫东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彩霞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日程、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分团名单和列席人员分团名单、《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丽君、林洁、周根生,区二级调研员、区总工会主席李文华和23名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赵忠伟,区人民法院院长武中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京伟,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钊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赵文婧,区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梁喜乐和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文字:张润泽 审核:杨皓 摄影:王若旭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