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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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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单位名称: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61226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期限

备注

1

平卫环罚字

20161

平顶山宏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曹秋花

夜间违法施工

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2016

119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2016115

自觉履行

2

平卫环罚字

20162

平顶山市辛北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07137566—X

唐秋晓

未批先建

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2016

624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2016622

自觉履行

3

平卫环罚字

20163

平顶山勇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张进杰

未批先建

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2016

627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2016622

自觉履行

4

平卫环罚字

20164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

91410400614865180B1—1

渠清团

未批先建

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2016

624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2016623

自觉履行

5

平卫环罚字

20165

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兴建筑材料厂

 

韩保善

未验先投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罚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

2016

627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2016622

自觉履行

6

平卫环罚字

20166

卫东区英辉战杰新型砖厂

 

郭战杰

未验先投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罚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2016

628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6623

自觉履行

7

平卫环罚字

20167

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辉新型墙体砖厂

 

李亚辉

未验先投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罚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2016

629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6623

自觉履行

8

平卫环罚字

20168

平顶山市三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05723583—9

孟海龙

未验先投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罚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2016

630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6623

自觉履行

9

平卫环罚字

20169

平顶山市卫东区迎星新型砖厂

 

周西迎

未验先投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罚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2016

630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6623

自觉履行

10

平卫环罚字

201610

平顶山市卫东区富民新型砖厂

G7041040300127070D

刘建立

未验先投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罚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2016

76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6627

自觉履行

11

平卫环罚字

201611

平顶山市卫东区永盛煤矸石砖厂

L2004627—9

张国永

未验先投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罚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2016

721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6711

自觉履行

12

平卫环罚字

201612

平顶山市三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05723583—9

孟海龙

未批先建

责令停止建设,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2016

1213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61212

自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