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拟对平顶山市矿益胶管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0
浏览量: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平顶山市矿益胶管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控制指标为0.044/年,排放浓度为50mg/m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204/年,排放浓度为200mg/m3;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公示期为2017310日-2017316日。 

电话(传真):0375399277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