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卫东区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7年7月31日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和期限 备注 1 平卫环罚字 [2017]1号 平顶山市正宇矿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914104030996908642 王海周 未验先投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处以罚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017年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5月15日 自觉履行 2 平卫环罚字 [2017]2号 平顶山市新恒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914104037957191494 郭海洋 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2017年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5月15日 自觉履行 3 平卫环罚字 [2017]3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力有限责任公司吴寨矿 87179821-4 刘文生 运输煤炭的车辆未有效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 2017年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7月5日 自觉履行 4 平卫环罚字 [2017]4号 平顶山市圣源昊商贸有限公司 914104037390595292 王晓燕 未密闭煤炭等物料,覆盖措施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2017年 卫东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10月12日 自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