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豫环委办[2017]93号)和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环委会办公室扎实做好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平环委办[2017]15号)的有关内容。经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以下1家已备案但经复审未达到备案要求的项目予以撤销。
1、平顶山市康芳洗涤有限公司(整改类)平卫环违整备(2016)101号。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