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期限 | 备注 |
1 | 平卫食药监食罚【2018】22号 | 卫东区喜祥一品包子铺(经营者:耿喜祥)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合格证明文件和从业人员从事食品加工活动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案 | 耿喜祥 | 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合格证明文件和从业人员从事食品加工活动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 罚款。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自觉履行2018年10月12日 | 平顶山市卫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