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期限 | 备注 |
1 | 平卫食药监食罚【2019】7号 | 平顶山优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平顶山优家商贸有限公司 | 王曼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 已履行 | 平顶山市卫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