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平顶山市海美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主要污染物废矿物油,危险废物类别:HW08,危险废物代码: 900-214-08,年处置能力500吨。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
公示期为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16日。
电话(传真):0375-399210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