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及时查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平人社监察〔2018〕8号)要求,决定自2018年7月3日至8月3日在全区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卫东区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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