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增量部分)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平财预〔2020〕126号)文件精神,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下达了2020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平财预〔2020〕14号、平财预〔2020〕5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你部门,其中包括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资金捌拾柒万元整。
二、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资金表
2020年7月3日
附件:
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补助资金总额 | 平财预〔2020〕14号 | 平财预〔2020〕57号 | ||
非直达资金 | 总额 | 其中:直达资金 | 其中:非直达资金 | ||
卫东区 | 1256.04 | 1051.32 | 204.72 | 87 | 11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