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货运经营业户资质管理,按照省、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关于清理运政网无效数据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拟对卫东区、高新区2年以上未参加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取得经营许可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未经营,或者开业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停止经营的道路货运经营者,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有疑问请致电:0375-7099688
拟注销企业名单如下:
平顶山市金金实业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瓜瓜商贸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卫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