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0】77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实施会计监督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和依据
检查目的: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规范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内部控制,管控业务风险,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违法违规问题。
检查依据: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会计法》、《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自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止
检查范围:被查单位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
三、检查行业和重点
检查行业:卫东区物流园区、卫东区申楼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市精算代理记账公司
检查重点:被检查单位2019年度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账表一致性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等情况。
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联系单位:卫东区财政局
联系人:财政监督股 程又新
联系电话:0375-3992735
卫东区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