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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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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0】77号】安排,卫东区财政局检查组自2020年10月9日至11月10日,采取问询、查阅凭证、报表、账簿等方式,对区物流园区、区申楼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市精算代理记账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没有建立规范的代理记账业务内控制度及流程,没有规范的代理记账业务管理流程;原始凭证不规范,存在支出单据无领导签字情况;存在发生借款时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情况;有单位存在会计科目运用不正确的现象;还有单位未按规定对记账凭证进行顺序编号、未打印单位2019年明细账及总账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财政局要求被检查单位进行了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结果报告了卫东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