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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六巡察组常规巡察区委宣传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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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6月15日上午,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区委第六巡察组常规巡察区委宣传部工作动员会。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第六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区委宣传部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区委宣传部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动员会上,区委第六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关于对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的通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要突出巡察监督重点,持续深化政治监督,突出巡察监督方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突出巡察监督成效,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具体工作中,要重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政治监督,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紧盯重点岗位,紧盯重点领域,盯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行使、严管队伍情况、履职尽责担当情况,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最后,区委宣传部党支部书记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安排,本次巡察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27日,巡察期间,设立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举报电话:18317602393(工作日8:00-12:00,3:00-18:00);短信手机:18317602393;电子信箱:xcb18317602393@163.com;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建设路904号卫东区委巡察工作 6 号信箱,邮编:467000。联系信箱:在区政府院后二楼明显且无监控设备的位置设置联系信箱。根据巡察职责,主要受理对区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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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区委宣传部  李瑜  董振龙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