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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三巡察组常规巡察区委统战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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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6月15日下午,区委第三巡察组常规巡察区委统战部(侨联、工商联、民宗中心)工作动员会在区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第三巡察组全体人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区委统战部(侨联、工商联、民宗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宣读了《关于对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的通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新要求,在思想认识上“过关”;二要落实政治要求,扎实有效开展本轮巡察工作,在监督质量上“过强”;三要扛起政治责任,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在提升巡察成效上“过硬”。最后,区委统战部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一要强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巡察工作;二要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三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立行立改促进巡察成果转化运用,努力推动统战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区委安排,本次巡察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27日,巡察期间,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举报电话:18239701084(工作日8:00-12:00,15:00-18:00);短信手机:18239701084;电子信箱:wdqwxcz2023@163.com;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建设路904号卫东区委巡察工作3号信箱,邮编:467000;联系信箱:在卫东区政府后楼设置联系信箱。根据巡察职责,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区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下属单位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文字:张帅奇  审核:熊红勋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