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网站首页>动态信息

中共卫东区残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25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残联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18日,巡察组向区残联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

1.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

整改情况:(1)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巡察意见反馈以来组织学习4次。(2)党组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建立每周二学习制度;订阅人民日报、河南日报、平顶山日报等党报党刊供同志们学习;把集体学与个人自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落实。

2.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收到反馈意见后,党组在2次会议上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全力做好双节期间的残疾人稳定工作。(2)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在春节送温暖、日常与残疾人接待中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党的惠残政策,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抓好预警监测,对涉残问题和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及时关注、迅速处置。(4)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讲,想方设法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如在疫情防控中帮扶重度残疾人、双节开展走访慰问残疾人等,为残疾人进行精准服务。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1)区政府残工委已出台我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对接残工委成员单位,调整充实残工委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名单,就工作中的康复、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及时沟通。

4.业务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1)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各股室人员学习业务知识。(2)规范业务流程,定期将业务工作资料整理归档。

二、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残疾人标准不高

1.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1)区残联班子成员、业务股室通过下基层指导、微信、电话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残联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2)在线上加大对残疾人工作者、专职委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工作能力。(3)及时在网站上发布相关工作信息,营造良好助残氛围。

2.服务残疾人不精准

整改情况:(1)公布各类服务残疾人机构的位置,让残疾人享受就近就便的服务。(2)加大走访残疾人的频次,已为8名残疾人提供辅具,协助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20多人次。

3.辅助器具发放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对人员进行调整。(2)建立辅助器具管理台账,指定辅具的专门保管人员,同时做好辅具政策宣传、申请、发放、回访等工作。

4.深入基层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1)开展文化助残活动,让残疾人融入社会。(2)多形式加大惠残政策宣传力度,如两项补贴的申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3)加强“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提高办事效率。

三、党的组织建设失之于软,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严

1.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1)整理购置党报党刊党建读物等,供党员随时阅读;设置学习园地,用于展示党员的学习成果、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党建十项制度上墙等,加强党建阵地建设。(2)在2次全员会上,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3)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把讲政治贯穿服务残疾人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树立大局意识、换位意识、补台意识,强化团结意识、协作意识。

2.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把阵地建设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战斗力、凝聚力的一项实事来抓,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支部活动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力进一步增强。一把手讲党课1次。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1)落实好“第一议题”,安排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3次,传达学习中纪委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2)派驻纪检组列席我单位巡察反馈会,2023年1月份对我单位进行2次纪律作风检查,指导区残联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3)在工作群里推送习近平总书记的文章和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朱晓鹏的讲话;2022年12月27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做好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1)按市残联要求,建立相应的燃油补贴、康复儿童救助、爱心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大额资金会签”制度。(3)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于2022年12月份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

5.选人用人政策执行不严谨

整改情况:(1)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我区相关要求,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2)在2023年1月份研究人事工作时,依规做好酝酿、沟通,详细介绍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并将人事调整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3)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掌握党组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中回避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5-3992701;电子邮箱wdqcanlian2701@163.com。




文字:马秋娅  审核:王国胜  编辑:申杨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