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卫东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3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卫东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卫东区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积极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和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班子成员负责与市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日常工作,并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于2024年1月24日第一时间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议,对照反馈问题深入研究整改工作责任主体及任务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改任务作初步划分,要求分管领导负责牵头研究分管领域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事项落实至具体股室。2月4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会,局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对搜集整理的问题整改方案初稿进行逐项研究,逐条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确定集中整改工作时间为三个月,分方案制定、建章立制、查漏补缺三个阶段进行,真正夯实整改责任。截至2024年4月22日,巡察反馈的1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措施不够扎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存在差距
1.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
一是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常态长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存在的问题,认真传达“第一议题”制度有关精神,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会、中心理论学习等会议。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议题进行严格把关,班子成员带头执行“第一议题”学习机制,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统一口径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等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
二是提高对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的重视。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要求全体干警深入检视自身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三是扎实做好政治轮训安排。制定年度政治轮训计划,在全员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班子成员、优秀年轻干部、新入职政法干警的轮训工作,保证学习时长,确保培养忠诚可靠的干警队伍。
2.落实正风肃纪要求不严格
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转变改进工作作风。召开党组会强调增强担当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严把各类总结报告内容标准。发挥纪检组监督作用,避免出现材料内容雷同、人员推荐不规范等情况。组织传达学习以案促改典型案例、观看《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专题片、召开工作纪律警示教育会,引导全体人员知纪明法,把纪律规矩融入到工作、生活方方面面。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党组成员专题学习民主决策制度内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循“事前班子成员加强沟通,充分酝酿,会中严格执行班子倒序发言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的要求,重要事项由半数以上党组成员通过后再作决定。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支出审批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财经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并对预算、决算和三公支出上墙公示,确保各项支出、工程项目等严格按照纪律规范执行。
3.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拉网式”大排查,尤其在重大节日和全国两会期间重点组织摸排,严格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生物验证,全面了解掌握思想动态。截至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6次,摸排人员60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
二是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计划本年度内开展岗位练兵4次,案卷评查活动2次。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4月底案卷评查已安排到位。
三是多措并举提升教育矫正质效。积极开展“律政花开”教育帮扶项目,安排组织40余名律师与司法所结对,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法治专题学习10余次。切实发挥心理矫治作用,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健康讲座1次、集中心理测评1次。持续推进数字创新管理,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已按照省厅标准完成升级改造。
(二)反馈问题:围绕中心大局意识不强,履行主责主业有差距
1.统筹全面依法治区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统筹全面依法治区职能作用。统筹规划各协调小组充分发挥职能,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结合上级要求将审计、统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并按照依法治市考核模式将党委各部委、检法两院、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等纳入考核范围,根据实际采取不同的考核方法和指标,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二是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及巡察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配备情况进行前期摸底,征求全区7名公职律师及56家党政机关单位对于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调配使用机制的意见,并同市局进行沟通。根据各公职律师及党政机关意见反馈情况,结合市局工作要求,对愿意帮扶无公职律师单位的公职律师进行统筹调配,与愿意接受其他单位公职律师帮扶的党政机关进行结对帮扶,进一步提升我区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
三是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重视程度。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通知》,制定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职责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工作台账等,已收到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5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利用卫东宣传公众号推送普法宣传活动2篇,卫东融媒体视频号推送法治宣传活动5篇,在卫东普法微信简篇推送3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篇,爱国教育主义法答题1篇,防电信诈骗犯罪法治宣传活动1篇)。与区妇联、区卫健委和东安路街道在东苑社区联合开展“三八”法治宣传和女性科普服务活动,向群众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
2.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创建。目前,我们区鸿鹰和蒲城两个司法所已经成功创建成为五星级司法所。其余10个司法所都已经按照五星级司法所创建标准建成,正在等待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全区12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经全部建成,可以更好地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是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已组织开展案件庭审旁听两次,并进行庭审评价;1月份组织参加市局法律援助案件随机抽查14卷,经评估2件案件评估为优秀案件,6件案件被评估为良好案件,4件案件被评为合格案件,合格率100%,优良率66.7%(其中2件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不参与评选,仅供市局掌握案件承办情况);3月份组织同行评估师对办结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中的8件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进行同行评估;3月份已将2023年度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案件办理和质量考核等情况在卫东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针对2021年未交案卷,经多次催告,目前18本案卷已上交。
三是积极协调组织,建好配齐调解队伍。经过积极协调组织,全区41名专职调解员已配备到位,于4月10日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3.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印发《卫东区贯彻落实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作台账》《卫东区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工作方案》《2024年卫东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督促全区各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素养。筹备2024年度“入驻式”执法监督工作,拟定《卫东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入驻式”执法监督的通知》,暂定教体局、商务局、财政局、应急局、卫健委、城管局六家单位作为入驻对象。统计2023年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对其中尚未追责的,向区政府提交《关于对区城市管理局等六家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落实《2024年平顶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上级要求组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12个司法所所长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培训,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组织两次测试,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业务水平,为司法所承接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准备。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和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统计阶段性培训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养,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持续推进执法公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试点,拟定区级方案,同热线办积极沟通,统计第一季度12345转办事项数据,并筹备建立数据定期通报和统计分析机制。收集整理2024年1-3月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件清单,核查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情况。
三是深化营商环境服务。印发《卫东区全面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卫东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督促全区各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决策程序,提升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能力。印发《关于持续做好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的通知》《关于对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进行提醒的通知》等文件,督促有关单位持续落实“双下降”工作要求,规范行政程序,化解行政争议。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会,对涉北环路征地拆迁的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问题化解初步方案及案件处理方式。经与市局沟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为非强制性公益活动,应充分尊重律所及律师意愿,由其自愿组织开展。我局围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对律所及律师提出工作建议,建议其在开展相关活动时进一步细化体检报告内容,确保活动落实要扎实有效。
4.人民陪审员集中换届选任不严格
整改情况:
根据《河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巡察组反馈问题,我局制定个人学历承诺书,并已通知相关公民到我局进行填写,现相关人员填写个人承诺书率为100%。在已选定基础上增加备选人员,一旦有选定人员中自愿放弃、法院及人大认为不合格的人员,采用高学历备选人员替补。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建有短板,整改责任需进一步压实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规定,使党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召开党组会强调必须严格按照重温入党誓词、过集体政治生日、诵读经典、交纳党费、开展志愿服务5项规定动作,以及N项自选动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利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相互批评,就存在问题开展面对面交流,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内生活制度的自觉性。
2.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
已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由一把手带头认真剖析局党组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认真结合各自具体工作,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推动新老问题一并解决。
3.审计整改走形式
整改情况:
已及时健全完善了《卫东区司法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新制订《平顶山市卫东区司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区财政局业务学习培训。
四、下一步计划及打算
(一)坚定理想信念,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有力举措,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发挥“头雁”效应,从严从实履行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关注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病变,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完善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综合运用巡察成果,通过强化建章立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从源头祛顽瘴除痼疾,以整改落实提升我局整体工作效能,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推进整改成果常态有效,赢得党的信任,赢得群众的认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5-7399668;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790号;电子邮箱weidongsifa@163.com。
中共平顶山市卫东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