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11月18日下午,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工作动员会在卫东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区纪委常委、区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全体班子成员、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前,区纪委常委、区委第四巡察组相关同志与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见面沟通,通报了本轮巡察任务、计划安排及工作要求。
动员会上,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关于对区委老干部局、北环路街道等11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的通知》。区纪委常委作讲话并对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二是明确巡察任务,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深化精准监督;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协调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对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巡察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配合,全力保障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三是切实强化狠抓整改,用好结果,转化巡察工作成效。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时间为11月18日至12月27日,其间巡察组设置专门值班电话:1810390694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短信手机:18103906946(只接受短信举报,不接受电话举报);电子信箱:18103906946@163.com;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建设路904号卫东区委巡察工作4号信箱,邮编:467000。在卫东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办公区明显且无监控设备的位置设置联系信箱,主要受理反映卫东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关键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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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访渠道11月20日开通,12月25日下午6:00关闭。
文字:矿产资源事务中心 编辑: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