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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商务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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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统一部署,9月23日上午,卫东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商务局工作动员会召开。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巡察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办、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区商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宣读《关于对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等1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十届区委第一轮常规巡察的通知》,对本轮巡察工作作出安排。

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作动员讲话,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首轮巡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二是紧扣四个聚焦,精准靶向监督,牢牢把握本轮巡察核心任务重点;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多方合力,全面保障首轮巡察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区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区商务局党组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局党组完全认同、坚决服从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二要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保障巡察推进;三要坚持标本兼治,从严抓实巡察整改;四要强化统筹融合,转化巡察工作成效。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6年9月21日至11月20日对卫东区商务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关键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举报,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共设立以下六种信访渠道:

(一)值班电话:1810390894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二)接收短信手机:18103908946;

(三)电子信箱:18103908946@163.com;

(四)专用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建设路904号卫东区委巡察工作1号信箱,邮编:467000;

(五)联系信箱:在卫东区商务局办公区明显且无监控设备的位置设置联系信箱;

(六)“码上巡”二维码:见公告下方,手机扫描即可反映问题。

上述信访渠道自2026年9月24日8:00开通,11月18日17:30关闭。



 



文字:刘芮伶 审核:宋昉锐 编辑: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