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9月23日下午,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环卫中心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区纪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区环卫中心中层及以上干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宣读了十届区委第一轮常规巡察通知,明确了巡察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工作方式和纪律要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动员讲话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首轮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紧扣“四个聚焦”、精准靶向监督,牢牢把握本轮巡察核心任务重点;要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多方合力,全面保障首轮巡察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区环卫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代表区环卫中心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中心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察监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配合巡察,确保巡察工作顺畅高效;坚持立行立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问题整改;深化成果运用,以巡察实效推动环卫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共设立以下六种信访渠道:
(一)值班电话:1893757103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二)接收短信手机:18937571036;
(三)电子信箱:18937571036@163.com;
(四)专用邮政信箱:平顶山市建设路904号卫东区委巡察工作4号信箱,邮编:467000;
(五)联系信箱:在卫东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区明显且无监控设备的位置设置联系信箱;
(六)“码上巡”二维码:见公告下方,手机扫描即可反映问题。
上述信访渠道自2026年9月24日8:00开通,11月18日17:30关闭。

文字:杜玉霞 审核:陈政良 编辑: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