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1137 | ||
信件名称: | 个人档案查询不到 | ||
信件分类: | 求决 | 提交时间: | 2021-07-19 |
信件内容: | 您好,本人于18年把个人档案转到卫东区人事局。当时是学校把档案交于本人,本人拿档案去存的档。由于时间久,当时存档之后开具的证明找不到,现在查询不到个人档案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卫东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1-07-26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区人社局给您回复:经调查,该同志反映于2018年将其人事档案存入我单位,且存档卡片丢失。经我区人才交流中心人员核查2018年存档记录底联,未查到该同志的存档记录,查阅2018年存入的档案也未找到该同志的档案。按照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档案一般由学校通过机要邮寄,请咨询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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