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互动交流>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721
信件名称: 要求改名字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2-11-01
信件内容: 本人买了明珠新世纪房子,只交了首付,近期开发 商通知办理贷款及房产证,规定上签合同之前可以更改首付款名字,交首付款时没有签合同要求不容许改名,开发商没有权利不让改名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卫东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11-0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接到网民朋友反映问题后,卫东区高度重视,要求卫东区北环路街道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处理。 经社区工作人员走访核实,由于明珠世纪城二期工程周期过长,相关的房产手续一直无法办理。由于时间因素房价与现在相差较大,为避免纠纷,开发商称办理贷款及房产证必须是首付收据上的人。 针对明珠世纪城居民反映的问题,社区已咨询过律师,为保证办理房产证时的资料连贯性,所以房产证与首付收据姓名须一致。居民也可直接到明珠世纪城问题化解办公室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7058927。
回复评价
回复满意度评价: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