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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795
信件名称: 关于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光华路街道办事处陈军涛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3-04-12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现有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光华路街道办事处陈军涛,身份证后四位:3538,系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光华路街道办事处职工,用单位开具的证明在我司办理贷款,后续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贷款,因为单位的特殊性,仗着单位撑腰,联系其本人拒不处理欠款并拉黑电话,联系单位,反映他逃废债以及道德行为问题和核心价值观的缺失,单位不管,面对群众的举报和反馈不闻不问,采用踢皮球和敷衍的态度,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结果,一个面向群众办公的单位,却脱离群众的监督,侵犯群众的利益,这样违背公序良俗,失德失信的人员怎么能作为政府机关,为人民办事。这种歪风邪气必须得到整治。 主要主诉: 1.核查是否还在该单位任职,针对违反廉洁纪律做出处理处罚。 2.该单位领导失察失职,纵容逃废债、抹黑国家部门形象。 3.对手下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党风建设不到位,失职。来信请转相关部门领导调查情况,督促相关领导加强该人廉洁从业从政与行为道德规范的思想教育,讲信用,不要败坏政府部门形象。 4.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单位是不予录用失信失德人员,让一名失信失德的作为公职人员是社会的隐患。该单位目前行为涉嫌对其进行包庇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他本人恶意逃避履行债务,个人道德素质以及人品极差,是否胜任此岗位?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信访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妥善处理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如果他这种行为不做出处理处罚,我会向上级监察部门、组织部以及信访部门层层反馈直到部级单位,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查此事!联系电话17398574499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卫东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04-2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回复如下:收到卫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关于网民反映“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光华路街道办事处陈军涛”问题的交办件后,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认真处理,陈军涛为卫东区光华路街道职工,事业编制工人身份,2021年被派往光华路街道派出所协助开展工作。截至目前街道未收到相关机关对该同志做出的违反廉洁纪律党政处分。陈军涛本人自述,于2014年在金融平台进行贷款,期间还款三万余元,剩余款项在银行卡中,但金融平台一直未扣取。街道已对陈军涛本人进行约谈教育,督促尽快履约还款。陈军涛本人表示会主动联系金融平台,商议还款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39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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