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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83
信件名称: 低保补助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0-03-04
信件内容: 听邻居说低保涨了不少钱,毕竟老父亲年龄大了,行动不便,所以我想替父亲问问?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卫东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3-0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8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260元。有条件的县(市)可在新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8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78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一般可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档,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10%、20%三个档次确定。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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