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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461
信件名称: 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团员关系转接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4-07-17
信件内容: 请问,我市高校毕业生将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社区或街道时需要学校开具纸质介绍信吗?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卫东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7-2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优越路街道办事处给您回复: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六条之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为了保证团员身份不受影响,正常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要主动配合团组织开展关系转接工作,及时与转入地和转出地团组织联系,同时要办理好线下组织关系转接,携带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后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已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告知其相关规定,反映人表示因介绍信开具较为麻烦,目前正在找工作,暂时不进行转接。工作人员当即告知反映人,若仍需转接团关系且无法开具纸质介绍信,可及时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将全力协调、积极帮助反映人解决团员关系转接中遇到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98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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